明山区,隶属于辽宁省本溪市,位于本溪市区东北部,区域面积408.1平方公里。全区辖1镇8街、25个行政村、50个社区居委会,常住人口40万(2014年)。明山区西南与平山区接壤,西北与溪湖区毗邻,南部与南芬区相接,东与本溪满族自治县相连。距省会沈阳62公里,距营口150公里,距大连320公里,距首都北京640公里,距天津610公里。2013年,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65.7亿元,较2012年增长11.3%。明山区属北温带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区,年平均气温为7.8℃,年太阳辐射125.4千卡/厘米,全年日照射时数为2381.6小时。雨量比较充足,年平均降水量793.7毫米,其中一半集中在七、八月份。综观全年,春天风和日丽,夏季稍热多雨,秋季秋高气爽,冬季冰封飘雪,四季分明。
明山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