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山区,隶属于辽宁省本溪市,位于本溪市区东北部,区域面积408.1平方公里。全区辖1镇8街、25个行政村、50个社区居委会,常住人口40万(2014年)。明山区西南与平山区接壤,西北与溪湖区毗邻,南部与南芬区相接,东与本溪满族自治县相连。距省会沈阳62公里,距营口150公里,距大连320公里,距首都北京640公里,距天津610公里。2013年,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65.7亿元,较2012年增长11.3%。明山区属北温带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区,年平均气温为7.8℃,年太阳辐射125.4千卡/厘米,全年日照射时数为2381.6小时。雨量比较充足,年平均降水量793.7毫米,其中一半集中在七、八月份。综观全年,春天风和日丽,夏季稍热多雨,秋季秋高气爽,冬季冰封飘雪,四季分明。
明山委托流程
讨债公司委托流程:
委托步骤一:接受咨询
我们有专业人员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的业务咨询服务,可以通过电话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我们联系。
委托步骤二:提供催收确认书
接到客户的咨询,我们会指定专业催收员就其所咨询的事情与其进行进一步的沟通,在此过程中提出最优化的建议,在双方诚信的基础上,确定详细的调查内容,并得到客户的确认后提供书面形式的调查内容确认书。
委托步骤三:回复意向书
收到公司内容确认书后,公司催收专家会就账款内容进行专业研究与分析,并以最快的效率回复调查意向书,意向书包括以下内容
A、接受委托的合理性
B、调查内容的进一步确认
C、催收的可行性分析
D、催收所需时间
E、前期所需费用
委托步骤四:签订委托协议书
完成以上步骤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条件下,进入签订协议阶段。
两种方式:
A、在指定地点与客户签订协议书
B、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与客户签订协议书
委托步骤五;收取前期款并开始操作(注意:所有讨债服务 不成功 不收费)
秉持为客户做主,合理合法维护客户权益。